《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顺利通过投票表决 万杰高科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取得成功
2月13日下午2点,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在万杰医学院多媒体教室举行,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79.2%的比例成功通过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表决。次日,万杰高科股权分置改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16日股权登记日对流通股实施送股;21日公司股票复盘并更名为G万杰(股改完成股票),标志着万杰高科股权分置改革取得成功! 会议由万杰高科副董事长吕瑞增先生主持。万杰高科第一大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孙启玉、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表、万杰高科董事长孙峰及公司高管、华西证券保荐人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孙峰董事长在致辞中对万杰高科的产业结构和发展前景及与流通股东的交流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指出:“股权分置是长期困扰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问题。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启玉总裁在讲话中说:“目前,万杰高科产业日趋结构合理,治理结构日趋完善,管理机制科学,基础设施健全,运作高效规范,已发展成为中国医疗版块第一股。展望未来,我们相信,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必将使万杰高科在创新道路上铸造新的辉煌。” 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对价安排: 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送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实行对价安排后全部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特别承诺: a)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b)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三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万杰高科股份总数的比例,每年不超过5%,三年内累计不超过10%; c)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三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3.4元/股。 d)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连续三个年度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e)万杰集团承诺代其他7个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万杰高科 刘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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