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规定,现就我区开展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在乡镇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标准条件
(一)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推荐政治条件(略)
(二)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推荐业务标准条件
1、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的小型规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能撰写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在生产实践和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4)工作后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能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录和整理技术资料,在技术工作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合格,且具有中专学历证书(本专业)者,可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A3纸型打印,原件);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5、学历证书(原件,如有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资格证书(原件);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7、各种体现本人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奖励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集中呈报。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要集中装订在一起,无法装订的要集中装入16K信封内,并在封面上注明相关内容;
3、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4、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报名及材料购买截止时间:2008年5月23日。
材料呈报时间:截至到2008年5月30日。请拟报名人员在以上时间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逾期将无法办理。
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